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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工作人员参加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培训

作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发布于:2014-04-23 15:20:39

2014年4月22日,河北省国资委组织的《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培训》活动在开滦大酒店3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大厅座无虚席,参会人员达300余人,分别来自河北省各大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中已经注册或将要注册的专、兼职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及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律工作者。此次培训,目的在于提升各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人员的仲裁专业知识能力和执业水平,了解仲裁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区别和仲裁的优势,为今后企业法律事务提供仲裁法律帮助。

会前,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将包括本会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示范仲裁条款、仲裁程序流程图、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文件及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名单等内容在内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宣传册500份、《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份发给学员,以便学员对照学习。


参会人员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与河北省国资委共同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企业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候选人,争议解决培训专家姜丽丽老师为大家全天授课仲裁专题。讲课内容包括了《仲裁法》颁布的历史背景、中国仲裁与国外仲裁形式上的区别、历史原因形成的差异及中国仲裁的发展前景,国内仲裁机构在《仲裁法》实施20周年期间为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随着我国不断的改革开放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从经济成本 、风险评估、解决效果、执行力等多角度就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作出分析对比,引导学员如何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如何选择“主场”仲裁机构(即本地仲裁机构,下同),宁肯让利,也不得放弃对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的争取以及选择“主场”仲裁机构对企业纠纷解决的优劣利弊,同时,结合案例对《仲裁法》中,仲裁如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仲裁协议的不同表现形式、效力及仲裁协议的订立;仲裁员的选聘、执业、操守以及仲裁员对整个案件公平、公正、独立性的影响;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开庭程序;开庭时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裁决的作出与执行;涉外仲裁程序以及涉外裁决的执行等内容进行分析讲解。

一天的时间虽短,但姜丽丽老师讲课内容丰富全面、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生动精彩,既有理论,又有案例,不时地互动提问,学员们发言积极、勇跃,场面热烈,倍受欢迎并纷纷索要课件,课后仍有不少学员围着姜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对仲裁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解决方式有了更形象的认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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