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发布于:2014-07-18 10:52:54
2014年7月17日下午,我会在西美商务酒店5楼505会议室召开了“外贸仲裁工作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河北省商务厅法规处处长谢永法、河北省外贸资产管理公司法务处长杨贵海、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兼法务主任李泽顿、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原法务部主任牛景山、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办公室兼法务主任杨任花、河北省宏远进出口公司、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法律顾问李金星。
会议以座谈沟通的形式进行,大家相互增进了解,加强合作。出席会议的外贸专家介绍了外贸企业的整体情况以及各单位的经营情况,专业特点,合同情况、履约情况,维权情况等,同时大家也了解我会的情况并对仲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以便使我会为大家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
通过座谈会,我会了解到,到2013年底,全省办理登记备案可做业务的外贸企业有19545家,包括外贸、外资、外经三大类,从解决纠纷的方式看,外贸、外资企业合同中选择香港、新加坡等国际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较多,一方面是因为外商客户的积极争取,一方面是历史原因形成的惯性,外经企业选择我会仲裁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我们作为投资国有充分的话语权。但是,无论在外贸、外资还是外经合同中,今后我们都可以积极争取外贸企业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选择我会仲裁解决,这是一个理念的转化过程,并在《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应当增加外文译本、扩大外籍仲裁员队伍、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交流、沟通、学习,提高知名度、影响力等方面对我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外贸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因为仲裁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约束,不少外贸企业的法律顾问考虑到国外索赔所花费用有时比货值还高的情形,选择本地仲裁,不出国门、立案快,解决快,保密、灵活,无语言障碍、无交通障碍,解决纠纷的成本低、解决纠纷更加方便、快捷,直接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订立“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的仲裁条款,也确实发生了纠纷,外贸企业对仲裁结果较为满意,我们也从中也取得了不少解决涉外纠纷的宝贵经验。
今后,我会按照与会代表所提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加强与外贸企业的合作,让外贸企业知道我会能为其企业经营排忧解难,保驾护航,能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
版权所有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13010202001539 冀ICP备1000529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