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发布于:2017-07-17 17:55:24
2017年7月13日,按照“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章程的规定,九家发起人向“常设论坛”委任了管理人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宏磊担任第一届“常设论坛”副主席并任发起人代表,业务一部副部长游奕清担任副秘书长。
“常设论坛”于2017年6月14日完成章程签署,正式宣告成立。“常设论坛”为公益性组织,旨在集合中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精英力量,通过工作组高质量调研成果,推动建设工程法律界就特定问题达成共识,提高该领域争议解决的效率和结果的可预期性,促进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的完善和发展。
常设论坛九家发起人分别为(按照确认加入常设论坛时间排序):(1)北京仲裁委员会;(2)深圳仲裁委员会;(3)石家庄仲裁委员会;(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6)上海仲裁委员会;(7)宁波仲裁委员会;(8)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9)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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