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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在广东发布

4月2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牵头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在广东省惠州市举办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

会上,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了《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也在会上正式发布《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

今年是“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召开10周年。《南沙共识》对共同促进世界范围内国际仲裁制度融合发展,凝聚国际仲裁互信合作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南沙共识》也充分体现了金砖国家适应国际仲裁新常态凝心聚力、精诚合作的共识,以及金砖各国仲裁机构共同秉持开放、合作、发展和创新的理念协同扬帆起航的决心。

这次会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和惠州仲裁委员会主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协办,采用全球直播同声传译的方式进行。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黄奕,惠州市副市长陈海波等领导及各方面代表近百人出席会议。

黄奕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对仲裁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做出的努力和探索。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的成立,是广东省开展仲裁工作的有益探索,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表示,这次会议是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的首次扩容,联盟成员增加了东莞仲裁委,这与大湾区“开放”“包容”的理念相契合。湾区仲裁联盟成立以来,案件增长迅猛,尤其是涉外案件量2022年同比增长约20%,对比2020年增长约56%,广州仲裁委境外仲裁员翻了一番达200余人,已经具有非常鲜明的国际化特点。评选出的湾区十大案例充分体现出了湾区仲裁业务的最新发展态势,《南沙共识》更是进一步凝聚了国际仲裁互信合作共识,为仲裁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和路径。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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