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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仲裁“两化”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召开

作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发布于:2016-03-31 17:2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推动仲裁事业科学发展,2016年3月24日-25日,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召开。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仲裁处处长石海、全国首批19家试点仲裁机构及新增54家试点仲裁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我会副秘书长常宏磊等一行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两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健勤主持。

刘健勤主任首先通报了首批19家试点单位仲裁“两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自实施“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仲裁发展战略以来,我国仲裁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15年19家试点单位共受理案件41356件,比2014年增加5997件,增长率为17%;案件总标的额769亿元,比2014年增加307亿元,增长率为66.7%;19家试点单位中,有18家仲裁机构的受案数量超过全国各仲裁委员会平均受案数561件,13家仲裁机构的受案标的额超过全国各仲裁委员会平均受案标的额17亿元。刘健勤主任对我会受理的银行储蓄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作为“受理案件多样化”的经验向大家作了介绍,同时特别提出我会在诉调对接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最高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着,部分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介绍了其仲裁“两化”工作中在政府合同、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小额金融贷款、交通事故调解等领域的做法以及函告和解、裁前告知和仲裁邀请等有关情况。

另外,试点仲裁机构的代表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就仲裁“两化”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安徽仲裁委员会主任黄同文就分组讨论的情况在会上进行了通报。

最后,卢云华同志做了总结发言。他明确了当前仲裁在第二次创业阶段的三项基本任务:仲裁工作体制社会化、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仲裁机构建设规范化。同时他强调,仲裁“两化”发展战略遵循了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各仲裁机构要牢固树立起信心,共同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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