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


行政部:负责党建、人事、财务、后勤保障、规章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事业发展部:负责仲裁业务拓展、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仲裁理论研究和仲裁文化建设、对外联络等相关工作。

立案部:负责仲裁案件咨询、立案、保全、送达、组庭,仲裁员管理及培训,委托鉴定等相关工作。

业务一部:负责建筑、房地产、物业等领域仲裁案件办理、业务拓展及宣传推行等相关工作。

业务二部:负责银行、保险、典当、证券、投资信托等领域仲裁案件办理、业务拓展及宣传推行等相关工作。

业务三部:负责买卖、产权、旅游等其他部门领域外的仲裁案件办理、业务拓展及宣传推行等相关工作。

业务四部(国际仲裁部):负责涉外仲裁案件办理,国际仲裁业务拓展及宣传推行,自贸区正定片区仲裁中心建设等相关工作。

业务五部(调解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仲裁调解室,诉前无仲裁协议案件的办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仲裁案件监督推进、内部审计和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

核阅室:负责仲裁裁决核阅,仲裁裁决核阅监督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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