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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

作者: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发布于:2023-04-03 10:14:42

为进一步健全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鉴定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鉴定服务,本会拟建立仲裁鉴定机构名册,以满足仲裁鉴定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各相关专业资质、从业口碑良好的鉴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机构专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痕迹鉴定、测绘鉴定、价格鉴定、文检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文书鉴定、伤残鉴定、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股权评估、保险公估、财务审计等。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鉴定事项,自觉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

(二)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或者具有境内外专业鉴定资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三)鉴定机构成立3年以上且从业口碑良好;

(四)已入围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册的,可优先入围;

(五)无不良信誉、不良记录,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鉴定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

(三)经年检合格的机构资质、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认可文件副本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资质、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及收费标准;

(六)在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商事仲裁机构完成的典型、重大案件鉴定情况介绍;

(七)荣获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八)《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承诺书》;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申请入册的鉴定机构请于文末链接处自行下载《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承诺书》,各类证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申报资料请依照上述顺序用A4纸编制成册并编写页码、目录,同时需要提交电子扫描文档,将电子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sjzzcwzh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鉴定机构名册的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机构统一将上述申报资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递交或者快递至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立案部(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七号楼三楼),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会收到鉴定机构申报资料后,将进行资质审核、业绩情况调查等工作,确定入围机构名单,并将择期通过本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联系人:岳  冉   何  哲

联系电话:0311-86687328、86687355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docx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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